来源:鹿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鹿泉市工伤保险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及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精心谋划,突出重点,排除困难,开拓创新。截止到目前100个事业单位全部参保,参保人数达7166人,共征收工伤保险费115万元,圆满完成了今年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全覆盖,并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领导的好评。
2008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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